蜂蜜|蜂产品新规来了!不得虚假标注


蜂蜜因其含有丰富的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 , 备受消费者的青睐 , 但假冒伪劣产品鱼目混珠、充斥市场 , 且名目繁多 , 令消费者难辨真假 。 为从源头上杜绝“假蜂蜜” , 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 促进蜂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 近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 。
【蜂蜜|蜂产品新规来了!不得虚假标注】《细则》指出 , 着重加强蜜源管理 , 进一步提高原料质量 。 要求企业的原料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供应商应当相对固定;鼓励企业自建蜜源基地 , 或与蜜源基地签订稳定采购协议;鼓励企业使用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 。
《细则》要求 , 严格产品配方管理 , 杜绝掺假掺杂 。 规定企业生产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 , 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
《细则》要求 , 加强生产过程控制 , 保证食品安全 。 要求企业合理设置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 , 避免交叉污染;严格控制生产加工温度、湿度条件;及时清洗消毒生产设备、管道 , 保持环境卫生;严格监控生产关键控制点 , 保证加工过程持续合规;如实记录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名称、数量、占比等信息 , 实现产品有效追溯 。
《细则》要求 , 明确标签标识内容 , 禁止虚假宣传 。 要求蜂产品名称必须反映产品真实属性 , 不得虚假标注;蜂蜜产品名称可根据蜜源植物命名;蜂产品制品应当在产品标签主展示面上醒目标示“蜂产品制品” , 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 , 不得使用“蜂蜜”“XX 蜜”“蜂蜜膏”“蜂蜜宝”等名称;蜂产品制品配料表中应当如实标明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
《细则》自2022年4月12日起实行 。 已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 , 但不再符合有关要求的 , 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 , 申请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 。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贯彻落实《细则》 , 加强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施晓娟)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