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处方大盘点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 。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 。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 。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 。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 。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 。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 。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
(六)孕妇的梅毒治疗事项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
梅毒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
如果梅毒孕妇在妊娠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