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新乡“DIP”试点医院启动 群众看病更便宜

近日,全市试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启动仪式在新乡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举办,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部分县(市)医保部门负责人、医保经办机构,以及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辉县市人民医院、卫辉市人民医院、原阳县人民医院、新乡同盟医院等全市七家试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这也标志着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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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上,全市“DIP”项目推进工作负责人介绍了我市“DIP”项目的推进情况。“DIP”,全称为“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中文译作“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我国为了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出的一个重要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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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相比我们现在使用的医保支付方式,目前在我市试行的“DIP”有什么不一样呢?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郭明春:我们现有的医保支付,主要是根据病人治疗过程中,检查项目、治疗内容用的药品耗材等这些治疗内容按项目付费,正在推进的DIP付费,主要是依据全市的大数据,对病种进行确定分值,根据分值进行付费,这样的付费会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疗机构不必要的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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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上相关人士的介绍,想要更好地理解“DIP”即按病种分值付费,就需要把这个专业名词分成两个部分:病种分值和支付。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前提是分组,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进行分组。以“急性阑尾炎”为例,治疗方法一:保守治疗,这是一个分组;治疗方法二:阑尾切除手术,这又是一个分组。通过比较,两种治疗方式存在着明显费用高底问题;而按照国家医保局给出的解释,病种分值和疾病治疗过程中所消耗的医疗资源多少有关,最终可以推算出:消耗医疗资源越高,病种分值也就越高。
那么,如何计算呢?为了公平起见,首先要计算这个病种的平均费用,再计算本地所有出院病例的平均费用,两者比值才是这个病种的平均分值。
那么,实施“DIP”医保支付方式有什么意义呢?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郭明春:实现DIP付费,一是促进医疗机构优化诊断路径,逐步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第二个是促进分级诊疗,也就是说我们的大医院更倾向于治疗复杂疑难杂症;第三个我们的医保基金和患者费用将更加合理,减少老百姓就诊过程中的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DIP”实施后,在病种分值一定的基础上,医疗资源投入的越少,医疗机构的经营成本就会越低,而这就使相关医疗机构“简化”检查项目,降低不必要成本的出现。另一方面,“DIP”实施后,还会出现诊疗机构的“两级”分化:即省市(县)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由于病种分值的出现,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分值更高的疑难杂症上;而那些容易治疗的“小病”则会很自然落到投入更少的社区诊所头上。时间长了,自然而然就实现了“大病”找“医院”;“小病”找“社区”的格局,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DIP”的蓝图如此“诱人”,也让从国家到地方都鼓足了干劲。从2021年开始,我市医保部门就加快推进“DIP”医保支付改革的步伐,在制定出一整套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建立了“DIP”专家库,聘请专家对经办人员开展长期专业培训,随着七家“DIP”试点医院的启动,标志着我市“DIP”付费改革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