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私房菜”将被戴上“紧箍”

近期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上经营土特产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 。”这意味着 , 食品在内网售商品监管不但将越来越严密 , 而且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将更突出“效果” 。
面对这多项规定 , 多位网售食品店主都担心“以后只能洗洗睡了” 。
调查:网售食品“自制”打主力
“纯手工 , 纯天然 , 绝对土特产 , 自家秘制毫无添加剂 , 超市里没得卖”……无论是淘宝食品站还是手机微商的朋友圈 , 这样的宣传无处不在 。8月24日 , 采访人员登录淘宝网以“自制食品”为关键词进行搜索 , 获得了2819个搜索结果 , 豆腐乳、坚果、调味品、水产品……品种相当多 , 而且有些市面难见 。
“乡下人”初级农副产品网店内售卖的梅菜干、笋干、番薯干等均为自家亲手腌制 , 没有经过任何的食品安全许可和检测 。“我们包装使用的是自封袋 , 快递的时候再加一个纸箱 , 没什么问题的 。”店主表示 , 就连包装袋都是自己买的白色塑料密封袋 。采访人员对比发现 , 该店内食品价格比超市内便宜近1/3 , 销量不错 。
而微商“美食厨房”销售自制秘制牛肉干、猪肉干、芝麻猪肉条以及多种特色酱料 , 其老板直言:“都是自家手艺 , 也只是在朋友圈里传 , 收个手工钱而已 , 又不是办厂 , 也就没有营业执照 , 更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采访人员从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 , 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身份隐蔽 , 追溯困难 , 比如有的标称成都某某企业 , 但平台归属地、服务器所在地却在广东;宣称有实体店、实体厂的经营者、生产者 , 其店与厂要么是虚拟的 , 要么是“黑作坊” , 并没有获得合法资质 , 产品质量安全缺乏保障 。
监管:网售食品全覆盖
刚刚由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除明确规定“网上经营土特产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外 , 还将网络食品经营界定为“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 , 网络经营的土特产、朋友圈中流行的各种糕点、小菜、零食也在监管范围内 。”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解读该新规时表示 , 办法规定“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 须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同时 , 建立交易安全管理制度 , 实现食品交易全程可追溯” , 而且“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 , 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 。
反应:个人卖家难转成正规军
采访人员了解到 , 网络上的食品销售主体主要分为三类 , 包括传统的食品制造商或品牌商 , 传统的渠道商或零售商 , 以及个人卖家 。前两者实现规模生产或规模销售 , 在证照和生产经营上比较规范 , 而个人卖家数量远远高于前两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