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种|《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发布 活菌数量达标才是益生菌食品

日前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 对益生菌及益生菌食品进行了定义、分类 , 并对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运输贮存进行了明确规定 , 这将促进益生菌食品消费的高质量发展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总工程师李宇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采访时指出 , 该《标准》要求使用的益生菌菌种应符合卫生管理部门颁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 。 益生菌普通食品不能进行保健功能的宣传 。 在符合这两个名单要求的基础之上 , 该《标准》对菌株的来源、保存鉴定、保质期内产品中的活菌数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 其目的是在现行法规框架内 , 进一步规范益生菌在普通食品中的应用 。
即食型食品活菌总数不得少于107
采访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 , 目前 , 市场上销售的益生菌食品种类繁多 , 既有添加了活菌而且其相当数量在保质期内仍然存活的产品 , 也有添加了活菌但不能保证其销售时继续存活的产品 , 还有一些产品则添加了不再存活的益生菌 。
这些产品从一定视角来说都可能对人体健康有益 , 但是否都可以被称为益生菌食品呢?对此 , 李宇解释说 ,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益生菌的定义 , 益生菌是活的微生物 , 当摄入一定数量时 , 会对人体健康有益 , 因此 , 只有当食品中存在活的益生菌 , 并且在保质期内保证足够活菌数量的产品才能被称为益生菌食品 。
益生菌食品是从需要冷藏的液体食品发展而来的 , 这类食品更容易保证益生菌存活 , 例如饮料、酸奶等食品 。 随着益生菌生产技术的提高 , 可以在更多条件下保证益生菌存活 , 益生菌食品也逐步扩展到半固态和固态等品类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新发布的《标准》明确规定 , 在保质期内 , 即食型益生菌食品的益生菌活菌总数须≥107CFU/g , 而加工用益生菌食品应能满足终端产品活菌数量的要求 。
李宇强调 , 益生菌原料必须具备四大核心要素:一是需要明确菌株号和分离来源;二是需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保藏和安全性评价;三是需要经过全基因组测序且有相关科学文献支持;四是需要有进行人体或临床试验研究的科学文献支持其正面评价 。
【菌种|《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发布 活菌数量达标才是益生菌食品】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副研究员吴崇明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我国益生菌执行标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卫生规范》《固体饮料》《饮料》等 。 这些标准对菌种种类、生产规范等进行了规定 , 但是对益生菌的活菌数量没有具体规定 , 或仅规定标示活菌型的乳酸菌饮料产品乳酸菌数应≥100万CFU/g , 但乳酸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益生菌概念 。 此次《标准》的发布不仅完善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与规范体系 , 又在法规框架内为益生菌食品生产和差异化创新提供了指导依据 。
亟待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菌种
今年10月28日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征求意见稿) 。 其中 ,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及亚种共计38个 ,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及亚种共计13个 , 并对菌种名称进行了规范 。
吴崇明表示 , 益生菌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人体中原本就存在的菌种 , 如乳酸杆菌、双歧杆菌等;一类是人体中不存在 , 但医学研究表明 , 补充这类特定菌种有益人体健康 , 如地衣芽孢杆菌、枯草杆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