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事关“双节”,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 , 福建省内多地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 , 为德尔塔毒株引起 , 并有外溢风险 ,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 , 人员出行、旅游和聚集性活动增加 , 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加 。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 结合我市实际 , 现通告如下:
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 , 时刻保持警惕性 ,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 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 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 , 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 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就餐用公筷公勺、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登记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
二、强化主动报告意识 。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 , 要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 。 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一律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 , 以上人员各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 、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 所有检测结果为阴性 , 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 (二)有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 , 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 , 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 , 抵通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社区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 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 (三)所有入境返通人员需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 , 配合相关部门执行闭环运转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 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对瞒报、谎报旅居史、行踪轨迹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 公安机关将依据《通辽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 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三、强化多渠道监测 。 坚持人、物、环境同监测 , 加强医疗机构发热病人等就诊人员的核酸检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检测 , 加强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的定期抽样核酸检测 , 加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隔离入境等人员的社区健康监测 , 加强人员密集型场所等重点机构人员的健康监测 ,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等环境的定期核酸检测 , 尽早发现危险因素 , 避免疫情传播 。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 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 落实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加强清洁消毒、通风换气 , 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 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 , 及时清理垃圾 。
五、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 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 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要密切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码变化 , 如出现红码或黄码情况时 , 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中心并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有效手段 , 通过接种疫苗能够有效的降低人群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 。 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地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已经接种但尚未完成全程接种程序的人员 , 在达到间隔时间后 , 要尽早完成后续免疫程序 , 获得最佳保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