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方|预防纠纷,医院应关注哪些点?大数据分析给出提示( 二 )


除此以外 , 如果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 , 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 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 如果向患者说明情况将加重患者心理负担 , 不利于治疗的 , 就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 。 这种情况下 , 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 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
被“推定过错”问题出在哪儿
病历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 , 也是医患双方在诉讼中争议的焦点之一 。 病历问题对医方责任的影响分为两类:有实质性的影响和无实质性的影响 。
有实质性的影响是指医方存在隐匿、篡改、伪造病历的行为 , 或者因病历书写不规范影响了法院对医疗机构医疗损害责任比例认定 。 无实质性的影响是指医方病历存在瑕疵 , 但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病历瑕疵不足以使法院推定医方过错;或者经医方的合理解释 , 法院经审理后对患方提出的异议不予采信的情形 。
2021年 , 法院对医方隐匿、篡改、伪造病历材料的认定率为28% , 较2020年的21%有所上升 。 病历书写不规范致使医方责任比例受影响的案件占比为33% , 比2020年下降了4% 。 与此相对应 , 法院认定为病历书写存在瑕疵 , 但不影响医疗机构责任认定的比例为20% , 较去年增加了2% 。 医方作出合理解释的占比为19% , 较去年下降了5% 。
审判实践中被“推定过错”涉及最多的情形即是病历资料的问题 。 病历可以反映医师的综合素质 , 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科研、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 , 病历资料是否符合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基本要求 , 是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 。
医患均应重视鉴定程序
【医方|预防纠纷,医院应关注哪些点?大数据分析给出提示】鉴定意见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 同时也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 在据以分析的二审案件中 ,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案件有818件 , 被二审法院直接驳回的案件有614件 , 占比75% , 与前几年相比 , 驳回率大幅度增加 。 二审法院驳回的依据多为“上诉人对该鉴定意见的结论不予认可 , 但上诉人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鉴定意见的结论错误 , 亦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鉴定意见书存在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 。 ”
2021年 , 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的案件仅有19件(不包括医学会鉴定) , 全部为一审案件 , 二审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的案件数量为0 。 由此可见 , 在审判实践中 , 启动重新鉴定相当困难 , 医患双方在诉讼中均应加强对鉴定程序的重视 。
鉴定人出庭的案件为297件 , 其中一审216件 , 二审81件;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案件为44件 , 其中一审24件 , 二审20件 。 专家辅助人出庭率与鉴定人出庭率之比约为1:7 , 与2020年的1:16相比 , 专家辅助人出庭率低的现象有了明显改善 。
专家辅助人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 , 有利于平衡诉权 。 特别是在鉴定意见对己方不利的情况下 , 通过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与鉴定人就专业性问题对质 , 能够增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能力 , 帮助法官明晰案件事实 , 避免“以鉴代审” , 以达到启动重新鉴定、扭转不利局面的效果 。
文 :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律师 张勇
编辑:杨真宇 肖薇
审核:徐秉楠 闫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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