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新规解读 |《医疗卫生机构科研用人类生物样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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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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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共享
有条件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可以通过探索建立公共平台、发起协作研究、健全信息和管理系统等方式 , 积极协调推动生物样本的高效使用和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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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物样本仅限本机构内使用
医疗机构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诊疗过程中剩余的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如用于科研活动 , 仅用于本机构实施的科研活动或在本机构承担监管责任前提下实施的科研活动 , 相关生物样本不得离开本机构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样本销毁及其管理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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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
生物样本及其相关信息和科研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 ,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其他有关保密规定实施保密管理 。
伦理|新规解读 |《医疗卫生机构科研用人类生物样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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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新规解读 |《医疗卫生机构科研用人类生物样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供稿 | 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