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天津出台多项措施 保障封控区管控区患者顺利就医

2022年1月13日 , 第167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先夺介绍了本市疫情期间百姓就医保障措施 。
一、定点医院医疗救治
在国家督导组的帮助下 ,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 成立海河医院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指挥部 , 按照战时医疗救治机制 , 实行全市一盘棋 , 调集全市最高水平医护人员、医疗专家紧急救治 。 在海河医院医疗救治指挥部统一部署下 , 实施分级分区分层、全覆盖、责任制、科学化管理 , 坚持中西医结合 , 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开展多学科讨论 , 对所有病例实行日会诊制度 , 优化诊疗方案 , 精准施策 , 实施一人一策 , 重点关注儿童病例的关心关爱 , 实行多医一患、全面照护 , 减少转重症的比例 。 持续加强院感管理 , 随队进驻院感人员 , 对医务人员穿脱防护服进行全程监督 。
二、对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管理以及就医保障工作
(一)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患者
一是做好医疗服务需求调查梳理 , 家庭医生团队与社区网格员对接 , 摸清辖区内高龄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精神病患者和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底数 , 及时更新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 建立重点人群台账 , 实施网格化管理 , 着力打通看病就医的“最后一米” 。 二是按照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有关规定 , 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 。 三是就近安排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医疗服务 。
(二)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一是原则上在辖区内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医 , 指定专门医疗机构集中收治封控区、管控区“橙码”“红码”患者 , 也可由专门医疗机构采用驻点医疗队、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就医 。 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 要通过线上便民门诊向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咨询、药事咨询或诊疗服务 , 利用“云服务”“云药房”等服务 , 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 。
(三)急危重症患者
充分发挥我市的六大战区医院的会诊指导救治机制 , 全力做好最重要患者 , 6大战区分别为医科大学、总医院、一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三中心医院、医大二院和五中心医院 , 充分用好缓冲间、隔离病房 , 不得因核酸检测、健康码赋码异常等情况推诿拖延;二是要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 , 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 , 确保急诊急救工作有效、有序、安全开展 。 三是建立会诊支援机制 , 调派专家和必要的医疗设备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救治 。 四是确需转诊的患者按照转运要求转诊至辖区外指定接诊医疗机构就诊 。
(四)受诊疗设备限制的患者
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 要切实保障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 一是需应用特殊诊疗设备的患者(如血液透析等)原则上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 , 二是对于辖区内不具备相应诊疗条件的患者 , 按照风险等级规范转运至辖区外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
(五)孕产妇和新生儿
一是明确疫情期间全市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 , 公布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 为全市孕产妇、儿童提供、助产、分娩、保健咨询服务 , 指导做好孕产妇、儿童自我监测和居家防护 。 二是对临近预产期的孕妇、高危孕妇 , 按照职责要组织落实中高风险区就诊定点机构、助产机构、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做好接诊准备 。 三是各区和接诊机构及时联系告知临近预产期的孕妇、高危孕妇人 , 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 , 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 四是各级助产机构要建立完善疫情期间孕产妇入院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 , 指导孕产妇适时接受核酸检测 , 提前做好住院分娩准备 。 严格执行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 强化妊娠风险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和危重症救治 , 保持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 妥善处置、及时转运患者 , 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 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 五是全市区两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充分发挥作用 , 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 , 优先为其开辟就诊绿色通道 , 启动急诊会诊协调机制 , 守住母婴安全底线 。 六是做好健康宣传 。 利用各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孕产妇健康保健知识 , 回应社会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