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陕西省人民医院1月11日全面恢复正常诊疗工作

陕西省人民医院今日(1月10日)发布通知 , 医院于1月11日8:00起全面恢复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正常诊疗工作 。
亲爱的患者朋友:
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月9日《关于恢复正常诊疗工作的通知》 , 因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任务调整 , 我院不再作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 为迅速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 医院于1月11日8:00起全面恢复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正常诊疗工作 。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 , 为方便患者就医 , 建立良好就医秩序 , 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 , 现将就医须知提示如下:
一、封控区、管控区和集中隔离点人员 , 健康码为黄码人员: 根据市指办字〔2022〕91号文件要求 , 由所在社区(村)或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定点医院 , 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 , 实行闭环管理就医 。 其他患者可自行前来就医 。
二、实行分时段实名制全预约就诊 , 不现场挂号 。预约挂号前请如实填写并提交《陕西省人民医院预检筛查表》 。 门诊就诊非必要不陪同 , 在预约时段前30分钟来院就诊 , 不要过早来医院聚集等候 。
三、就诊时从含光路医院东门预检分诊通道进入 , 经查验“疫情防控行程卡”、西安市“健康码” , 测量体温、询问流病史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全部正常 , 并出示本次就诊前最近一次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 即可进入专科就诊 。 就诊时全程戴好口罩 , 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 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制度 。
四、有以下情况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医务人员 , 由专人引导去发热门诊就诊 。
1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表现人员;
2
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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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感染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4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
聚集性发病(2 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 , 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
五、发热门诊设在医院东门南侧 , 设有发热患者专用通道和醒目引导标识 , 请从发热门诊东门进入 。 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 就诊咨询电话029-85251331转3331、3659 。
六、根据陕肺炎办函〔2022〕12号文件要求 , 急危重症患者请从医院北门“120”急救专用通道进入。 若因病情紧急 , 暂无门诊患者就诊防疫相关证明 , 按照边紧急诊疗患者、边完善相关防疫就诊要求的原则 , 保证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
七、医院已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 , 请关注“陕西省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 常见病及慢性病患者适时线上就诊, 同时提供药品配送到家服务 。
八、“愿检”人群核酸检测 , 请关注“陕西省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线上预约并支付成功后 , 直接前往友谊西路与水文巷交汇处西停车场采样 。
九、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1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 , 住院患者及陪人须持有24小时内新冠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病区谢绝探视 , 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 , 确需陪护的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 , 不得随意更换 。 陪护期间不串门、不聚集 , 非特殊原因不离开病区 。
陕西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