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吉林省此地发布重要公告:非必要不聚集!

【重要公告|吉林省此地发布重要公告:非必要不聚集!】
重要公告|吉林省此地发布重要公告:非必要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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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人群聚集场所疫情防控的公告
(松防公告138号)
截至9月25日24时 , 黑龙江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3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 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 , 避免人群聚集 , 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松原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 , 进一步强化人群聚集场所及活动的管控 。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聚集近期 , 原则上不允许审批和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培训、演出、展销促销、比赛等聚集性活动 。 确需举办的 , 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审批程序 , 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 , 跟踪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 减少不必要的聚会 , 不宜举办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餐聚会 。 提倡喜事缓办 , 丧事简办 。 二、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类公共场所、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配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 , 加强出入人群流量控制 , 加强人员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 , 坚决防止人员聚集 。 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 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停业整顿 。 1.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 , 加强入住人员的排查、登记 , 如发现有高中风险等重点地区来(返)松人员 , 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2.餐饮经营场所 , 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 确保就餐者保持1米以上用餐间距 , 推荐使用公筷、公勺;3.药店、医疗卫生机构(含发热门诊、小诊所)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 各类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等“一退两抗”药品 , 严格做好相关症状人员信息登记;4.景区景点接纳游客不得超过园区最大承载量的50% 。 5.公共交通(火车站、客运站、机场、码头)等运输营运场所及交通工具 , 合理调整运营班次 , 减少等待排队时间 , 降低乘车人员密度;6.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 , 严格探视管理;7.各宗教场所采取预约、限流、错峰、延时的方式保持场所开放; 8.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洗浴、美容美发、社区活动中心、电影院、歌舞厅、网吧、酒吧、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健身房等公共场所 ,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和政策规定 。 三、主动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要求 。 各地做好属地责任 ,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行业监管部门做好监管责任 , 加强对各类人群聚集场所和活动监管督导;各类场所和单位、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 合理安排专人做好落实;广大市民做好社会责任 , 加强个人防护 ,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 , 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四、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有效的措施 , 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特别是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备孕人员普遍易感 。 为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 筑牢新冠肺炎免疫屏障 , 请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和第一剂次超过21天尚未接种第二剂次的市民 , 尽快到居住地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来源:松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