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社会面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的通告 (2022第108号)

【居民|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社会面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的通告 (2022第108号)】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 , 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 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 决定在社会面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检测 ,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16日9时至17日9时 。 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
二、检测范围和方式(具体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一)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全域;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部分重点区域 。
(二)检测方式
1.不参加新冠病毒检测的人员:
(1)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无疫小区、无疫村居民;
(2)从医院(含方舱)出院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 。
2.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检测范围内除上述情况外的居民 。
3.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对于闭环管理的机关包保干部、街道社区干部、医护人员、公安民警、援吉人员、商业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城市运行保障人员、跨区域援助人员等重点人员 , 按相关要求“应检尽检” 。
三、有关要求
(一)居民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 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 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 , 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 , 出示手机“吉祥码”或有效身份证件 , 按单元、分楼层下楼 , 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 即采即返 。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全程佩戴口罩 , 保持两米以上距离 , 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 , 防止交叉感染 。
(四)请涉及的各类重点人员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 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
特此通告 。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来源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 陈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