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从一份判决看“给娃留个纪念”( 三 )


虽然医务人员在向孕产妇推介该服务的过程中 , 会征求其知情同意 , 而且据医务人员陈述 , 刻录光盘后会将视频文件删除 。 但由于其拍摄、保存、拷贝、传送、刻录、删除等环节均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 非患方所能监控 , 故存在隐私泄露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 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 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本案中 , 从该业务能够运行多年的角度分析 , 说明该业务确实迎合了部分孕产妇的主观消费需求 , 具有一定的客观市场前景 。 但需要格外强调的是 , 任何拍摄行为均应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 不得违反医疗机构感染防控规定 , 不得影响或干预正常诊疗活动和医疗秩序 , 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等 。
编辑:于梦非 肖薇
审核:闫龑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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