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把九价HPV疫苗接种者当成“唐僧肉”

岂能把九价HPV疫苗接种者当成“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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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
随着HPV疫苗热度不断升高 , 媒体注意到 , 民营医院接种九价HPV疫苗 , 出现了捆绑销售“体检套餐”的乱象 , 普遍溢价约2000元 , 体检项目部分“可以放弃 , 但是不可以退款” 。 然而据多名在公立医院成功接种九价HPV疫苗的受访者表示 , 并不需要进行体检项目 。 另外 , 还出现了中介机构加价销售九价HPV疫苗的现象 。
由于九价HPV疫苗可以预防HPV感染引起的宫颈癌 , 所以 , 自上市以来受到广大适龄女性同胞的青睐 。 在“一苗难求”的情况下 , 早就传出黄牛介入后加价代抢代约等乱象 。 对此 , 舆论曾呼吁规范疫苗接种秩序 , 有关部门也重拳打击 , 浙江等地已有黄牛落网 。 然而至今仍有中介机构加价销售九价HPV疫苗 , 部分民营医院也加入“食肉”行列 。
报道显示 , 在公立医疗机构 , 九价HPV疫苗的售价为1318元/支 , 三剂次共需支付3954元 。 但据某中介网店介绍 , 预计7-15天左右可安排在当地接种九价HPV疫苗 , 疫苗售价5250元起 , 即加价接近1300元 。 除此之外 , 民营医院通过“捆绑”销售的方式普遍加价2000元 。 这种做法既增加了接种者经济负担 , 也涉嫌违反法律 , 应依法查处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 , 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显然民营医院捆绑销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 消费者可进行举报和投诉 , 使违规民营医院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
市场监管总局在去年出台的意见中也明确 , 强制搭售商品可被认定违法 , 即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 可依据该处罚规定和《价格法》相关规定来查处 。
民营医院的捆绑销售行为 , 不但侵害消费者权益 , 还以强制搭售的方式 , 大幅提高九价HPV疫苗接种价格 , 溢价2000元就是违规证据 。 虽然说消费者可以选择接种或不接种 , 但由于该疫苗接种关系到生命健康 , 消费者就是花再多钱也愿意接种 , 而民营医院看准了这种心理进而采取捆绑销售 , 实为趁机“打劫” , 可谓是既违法又失德 。
希望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 , 对民营医院捆绑销售行为依法查处 , 以维护民营医院形象、医疗市场秩序、保护接种者合法权益 。 同时 , 中介机构加价销售的九价HPV疫苗从何而来 , 也要查清并依法处置 , 假如来自公立医院 , 不排除是医院“内鬼”参与倒卖;如果来自民营医院 , 涉嫌联合操纵价格坑害九价HPV疫苗接种者 。
九价HPV疫苗接种者显然不是“唐僧肉” , 但无论是部分个人黄牛 , 还是网上中介机构或是民营医院 , 却把接种者当成“唐僧肉”大肆宰割 。 除需要适龄女性做出理性选择、有关部门依法打击之外 , 更需要从供给环节破解“一苗难求” 。 令人欣慰的是 , 部分国产二价HPV疫苗已上市 , 多家国内企业生产的HPV九价疫苗均已进入Ⅲ期临床研究阶段 。
岂能把九价HPV疫苗接种者当成“唐僧肉”】适龄女性可先接种其他价位的HPV疫苗 , 非要接种九价HPV疫苗的女性可等待国产疫苗上市 。 这对捆绑销售的民营医院、加价销售的中介机构等 , 都是一种有力回击 , 使其暴利之梦破灭 。
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