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家退回毒鳗鱼未通报或被罚300万

中国台湾网4月28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 , 曾向桃园明泉国际公司订购5000公斤活鳗的屏东宏益冷冻公司 , 意外陷入毒鳗风暴 。业者28日出面澄清 , 鳗鱼加工后陆续验出孔雀石绿药物残留 , 已全数退货 , 并无流入市面 。但过程中未通报卫生单位 , 恐遭罚3至300万元(新台币 , 下同)不等罚金 。
【台湾商家退回毒鳗鱼未通报或被罚300万】宏益总经理林昭雄解释 , 今年2月27日因应外销需求 , 曾向鳗鱼商余文全购买5050.8公斤的活鳗 , 当天就采样送往台湾SGS检验是否有药物残留 。但因为鳗鱼需要活体加工 , 不耐久放 , 每放一天将近损失1%重量 。于是公司决定在3月2日及3日进行加工、生产成白烧鳗 , 加工后全数保存 , 并无对外贩卖 。
但由于适逢228连续假期 , 检验报告迟至3月6日才完成 , 突惊觉验出孔雀绿残留 , 为了慎重起见 , 再将白烧鳗送鳗虾公会所属水产品检验中心 , 也确认孔雀绿残留后 , 立刻通知对方 , 并把成品整批2811公斤退回 。
屏县府卫生局今日上午向业者进行访谈纪录 , 初步确认没有任何货品流入市面 , 但因当初活鳗被验出含致癌物时 , 宏益仅单方面退货 , 却未向主管机关通报 , 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 , 卫生局为此将进行开罚 。
屏县卫生局技正李佳芳指出 , 2013年6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订后 , 对有安全疑虑的食品除停售、下架、回收外 , 还需主动通报主管机关;林昭雄表示 , 因对于新法修正不熟 , 错失通报先机 , 未来会加强内部人员对相关法规进修 , 罚金就当作缴学费 。(中国台湾网 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