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鸡流入餐桌 烟台蓬莱法院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二 )


被告人陆某、刘某等5人明知刘某生产加工病死鸡 , 仍为其收购、运输 , 其行为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被告人朱某明知购入的病死鸡不符合安全标准 , 仍予以销售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
蓬莱法院通过此次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 , 及时依法惩处了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 , 形成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高压态势 , 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工作对食品安全的保护作用 , 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目前 , 已有一名被告人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