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包装没写保质期 消费者告味多美要求10倍赔偿

“没有保质期不知存放多长时间 , 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变相的隐形伤害 。”因发现在味多美购买的蛋糕外包装未标注保质期等信息 , 一次性购买了5万余元蛋糕的吴先生将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 , 要求10倍赔偿 。
今天上午 , 此案在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
法院介绍 , 2014年8月21日至9月2日 , 吴先生在味多美位于昌平的三家蛋糕店订购蛋糕、生日蛋糕等共花费56256元 。吴先生取走其中的裱花蛋糕后 , 发现食品包装上未标明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净含量等法定信息 。
吴先生认为 , 味多美制作的产品未标明保质期、生产厂家等法定信息 , 违反消费者权益 , 要求味多美退还所购食品款56256元 , 赔偿原告所购食品10倍价款等共计618816元 。
吴先生还表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
法庭上 , 味多美公司代理人辩称 , 裱花蛋糕为制现售产品 , 并非原告称的预包装产品 , 所以并不适用国家法条对预包装产品的要求 , 此外 , 在味多美店内货架的价签上 , 已对蛋糕的生产时间、配料、保质期等信息 , 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
【蛋糕包装没写保质期 消费者告味多美要求10倍赔偿】因双方在庭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法院表示 , 庭后将继续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