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省质控专家组对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进行省级现场质控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张尊 通讯员 张兴文 枣庄报道
妇幼保健院|省质控专家组对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进行省级现场质控】 12月1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委托山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到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省级现场质控。专家组一行七人对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工作、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诊治工作的质量控制进行了专项检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于春梅、工会主席李玉芹、副院长刘成文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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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于春梅就医院近三年来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期间,专家组按照《山东省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山东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诊治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检查细则,从组织架构、实验室质量管理、产前诊断临床咨询、新生儿疾病的临床治疗与管理、影像学质量管理、辖区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逐一检查,认真查阅了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的各项材料并进行了现场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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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控制的创新性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果,同时要求医院以此次现场质控工作为契机,及时整改问题反馈,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质量控制工作,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落实省卫健委会关于产前诊断(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控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抓严、抓紧、抓实、建立良好的质量安全氛围,推动枣庄市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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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于春梅表示,医院将严格落实《山东省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山东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诊治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根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再学习、再加强、立整改,健全质量控制管理各项制度,及时开展学习、优化工作流程,把责任落实到人,把问题整改到位,实现以行动促工作、以行动保证质量,为枣庄市产前诊断(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