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酱油与酿造酱油的主要区别

长期以来 , 由于标准化工作的相对滞后 , 原标准不能区分配制酱油和酿造酱油 , 造成市场的混乱 。一些生产企业随意在产品上标注“酿造酱油”或“纯天然酿造”字样 , 更有一些不法商贩用酸水解植物蛋白液冒充配制酱油或酿造酱油 , 这些行为 , 既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 又不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为此 , GB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将在商品标签上注明是“配制酱油”还是“酿造酱油”列为强制执行内容 。由于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在生产工艺、感官性状、化学成分上具有很大的不同 , 因此 , 分清楚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的主要区别十分重要 。
酿造酱油是用大豆和脱脂大豆或脱脂大豆 , 或用小麦和麸皮或麸皮为原料 , 采用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酱油;配制酱油是以酿造酱油为主体 , 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配制酱油必须以酿造酱油为主体 , 酿造酱油的比例(以全氮计)不能少于50% 。只要在酿造酱油中添加了酸水解植物蛋白液 , 不论添加量多少 , 一律属于配制酱油 。
酿造酱油发酵时间长 , 产量低 , 成本也相对较高 。配制酱油则产量大、成本低 , 生产周期短 。但毒理数据发现 , 配制酱油中添加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中含有的3—氯丙醇具有致癌作用 。根据即将执行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 , 每千克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中 , 3—氯丙醇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 , 英国对同类产品的相应要求为少于0.1毫克 , 而瑞士仅要求少于10毫克 。
【配制酱油与酿造酱油的主要区别】专家指出 , 酿造酱油不存在致癌问题 。3—氯丙醇在配制酱油中存在是现实问题 , 但消费者也不必因此而紧张 , 市场上销售的无论是酿造酱油还是配制酱油 , 只要符合生产标准 , 消费者食用都是安全的 。
新标准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的鉴别方法是参照台湾省酿造酱油的标准:规定酿造酱油中乙酰丙酸(果糖酸)不得超过0.1% , 超过这个界限 , 就证明不是纯酿造酱油 , 而是添加了“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的配制酱油 。乙酰丙酸是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有机酸成分 , 而在纯酿造酱油中 , 这种有机酸含量极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