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医保政策宣传】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保障


政策|【医保政策宣传】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保障
文章插图
一、门诊慢病有两类。
第一类 慢性特殊疾病(简称慢特病)。慢特病是指患者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其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助的病种;
第二类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两病”是指达不到慢特病办理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待遇享受政策。

政策|【医保政策宣传】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保障
文章插图


政策|【医保政策宣传】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保障
文章插图

二、慢特病申报条件
凡患疾病在规定的病种范围内(四大类50种),且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按规定申报门诊慢特病。年内按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享受待遇。

政策|【医保政策宣传】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保障
文章插图

三、“两病”患者购药卡办理及待遇享受政策
政策|【医保政策宣传】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保障】 1.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及时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的“两病”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2.患高血压、糖尿病和同时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元、800元、1200元,年度支付限额内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

政策|【医保政策宣传】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办理及待遇保障
文章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