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 天津市卫健委发文开始征求对卫生健康领域首次违法不予处罚的实施办法意见函 , 进一步规范行业守法经营 。
文章图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 坚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 ,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11月24日——12月2日(7个工作日) 。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swjwzhjdc@tj.gov.cn 。
【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地卫健委发文】2.传真:23337731 。
3.邮递信件: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 邮编:300070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 。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 隐居深山的诸葛亮,初次面对刘备,他是如何对天下大势了如指掌的
- 西宁交警查处4起违法行为
- 肠癌|多数人发现肠癌是在初次做肠镜时,提醒:出现5种不适,尽早检查
- 保供稳价 西固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 首违免罚!河北省医疗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今日起正式实施
- 夜光杯 牙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