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权威丨怎样解除集中(居家)隔离?宁夏印发解除标准、流程!

11月1日 , 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突发疫情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和防控区域管控措施解除标准和流程》 , 规范有序做好突发疫情特别是“10·17”银川、“10·18”吴忠输入疫情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和防控区域(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域)管控措施解除工作 。
一、解除标准
(一)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 ,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且无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者 , 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 ,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但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者 , 经评估确认症状消失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隔离场所无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 , 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隔离场所出现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 , 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的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的次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二)中高风险地区 。
1.中高风险地区自封控之日起 , 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 , 第14天所有人员采样 , 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且重点区域(楼道、电梯、单元和住户门把手)环境抽样(不少于50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按照程序降为低风险地区后 , 该区域和区域内人员解除封控措施 。
2.封控期间有新增的密切接触者进入中高风险地区 , 其所在楼栋自该密切接触者末次暴露之日起 , 重新计算封控时间满14天后 , 按照标准解除该楼栋和楼内人员封控措施 。
3.封控期间有新增的次密切接触者进入中高风险地区 , 其所在单元自次密切接触者末次暴露之日起 , 重新计算封控时间满14天后 , 按照标准解除该单元和单元内人员封控措施 。
(三)管控区域(小区、楼栋、公寓、单位、单元等) 。
1.管控区域自管控之日起 , 14天内无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 , 第14天所有人员采样 , 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且重点区域(楼道、电梯、单元和住户门把手)环境抽样(小区不少于50份、楼栋和公寓不少于30份、单位和单元不少于15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该区域和区域内人员解除管控措施 。
2.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出现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或环境样本检出阳性的 , 该区域视为中高风险地区 , 解封标准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 。
3.管控期间有新增的密切接触者进入管控区域 , 其所在楼栋自该密切接触者末次暴露之日起 , 重新计算管控时间满14天后 , 按照标准解除该楼栋和楼内人员管控措施 。
4.管控期间有新增的次密切接触者进入管控区域 , 其所在单元自次密切接触者末次暴露之日起 , 重新计算管控时间满14天后 , 按照标准解除该单元和单元内人员管控措施 。
二、解除流程
(一)评估审批 。
1.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 由隔离场所工作机构组织专家负责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评估 , 报市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 。 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 由社区负责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评估 , 经县(区)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核后 , 报市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 。
2.对中高风险地区 , 由市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负责 , 向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提出降低中高风险地区等级申请 , 经批准同意后降为低风险地区 。 后由县(区)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专家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评估 , 提出解除封控申请 , 报市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