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增21例阳性,其中4人居住于工地宿舍!涉及两个工地( 三 )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返回人员撤离安置工作负总责 , 将撤离安置工作交由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实施的 , 总承包单位必须加强管理 。
3、对确实无法返回原工地的人员必须做好异地妥善安置 , 并做好防疫管控和“封闭式”管理 。
4、方舱医院等应急设施项目总包单位负责对临时从社会招工的零散人员托底解决后续安置问题 。
切实做好援建返苏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 。
1、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通知相关参与援建方舱医院等应急设施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 , 返苏过程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专车接送 , 并加强各自的人员管理 , 严禁员工单独行动、私自乘车、乘坐公共交通 , 确保返苏全流程可知可控 。
2、企业要加强对拟返程人员的健康检测并做好防疫专项交底工作 , 每天进行测温、核酸检测 , 严禁人员擅自流动 , 建立返程安置责任制 , 指定责任人 , 严格落实闭环转移、全程跟踪 。
3、上车前 , 企业要组织对返程人员个人物品进行仔细消毒 , 返程人员N95口罩一戴一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即时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 根据报备的名单点名上车 。
4、运输车辆非必要不进入服务区 , 严禁车上人员下车流动 , 临近目的地提前通知公司与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接引准备 , 直达隔离酒店 。
5、确保所有援建返回人员第一时间纳入当地健康管控和闭环管理 , 确保不发生风险外溢 。
坚决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对所有外来人员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 , 严格体温检测和实名制登记 , 并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
2、施工工地要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 工地集中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外出” , 限制务工人员在不同项目之间流动 , 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3、对工地内部厨师、采购、保洁、保安等关键人员强化管理 , 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
4、强化宣传教育 , 提升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
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明查暗访力度 , 重点突出工地出入口人员登记管理、参建人员流动管控、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等 。
2、发现疫情防控不到位的 , 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工整改 , 按规定扣除企业信用分 , 并进行通报;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 , 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除扣减企业信用分外 , 要实施暂缓市场准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
3、建筑施工企业未对参与援建外地疫情防控医疗设施的务工人员严格落实返回前、上车后、返途中、到达后一切管控措施和要求 , 造成后续疫情扩散传播的 , 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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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 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1、持续加大对施工工地往来各类人员的排查力度 , 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
2、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新进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 , 严格体温检测和实名制登记 , 同时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无相关证明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 , 一律严禁进入 。
3、施工单位要限制务工人员在不同项目之间流动 , 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 , 其它出入口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 。 要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对进场人员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 , 落实“一人一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