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止血钳留产妇腹中15个月,患者与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各执一词

(健康时报采访人员梁缘)一把15厘米的止血钳,一台剖宫产手术之后竟然遗留腹中,超过15个月。
由于祝女士2015年在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医院也进行过一次剖宫产手术,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反驳,“止血钳也可能是第一次剖宫产后留下的”。医患双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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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报道》截图
9月4日上午,在禹州卫健委、禹州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当地一家司法鉴定所和媒体共同见证下,祝女士体内的止血钳被成功取出。9月8日下午,健康时报采访人员致电河南省禹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鉴定结果还没出来,预计在止血钳取出一周内,即9月11日前后出具鉴定结果。相关鉴定结果届时会在禹州市卫健委官网公示。
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表示,如果事件属实,院方和医生个人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双重处罚结果。
哪次手术遗落止血钳?医患各执一词,其实鉴定并不难
去年6月,许昌禹州的祝女士在禹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剖宫产,产后一直觉得腰腹部疼痛,连平常的家务活都不行,这后面发展到连走路都成问题。
今年8月份,祝女士前往禹州市中医院检查,妇女正位片竟显示,她腹中有一把约15公分长的止血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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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止血钳留产妇腹中15个月,患者与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各执一词】《都市报道》截图
据悉,祝女士总共有过3次手术史,2011年在郑州某医院进行了胃部手术;2015年在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医院行剖宫产手术;最后一次,便是去年6月的这次剖宫产。
“我们手术后丢了钳子肯定会发现的,这个钳子也可能是第一次剖宫产后留下的。”9月1日,禹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范慧君在接受《都市报道》采访时否认了祝女士的说法。
“结合患者症状表现和病史,这几乎必然是此次手术引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一位肿瘤内科医生发文表示,虽然是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症状,需要二次手术,但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能医院赔偿的金额很低。
9月4日上午,在禹州卫健委、禹州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当地一家司法鉴定所和媒体的共同见证下,祝女士体内的止血钳被成功取出。“我们协商委托另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这把止血钳来源进行鉴定。我们一定会公平公正,还事实一个真相。”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郭文峰在接受《都市报道》采访时说。
如何鉴定止血钳到底是哪家?华大基因旗下爱博物联合创始人冷哲告诉采访人员,各家医院、各批次的止血钳存在差异。除了看止血钳本身,还可以看钳子周围组织的病理状态。“掉进去几个月和掉进去几年的止血钳,周围的组织状态也是不一样的。假设确实存在极端情况,医院用的钳子都一样,间隔又很近,那可能就有点说不清楚了。”
止血钳遗留属于一类风险管理事件,主刀、巡回护士都有负责
2018年9月,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表的《从101例医疗器械形成异物遗留患者体内的不良事件分析生产责任》对2013~2017年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到的101例医疗器械形成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的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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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例报告涉及的产品分别按风险管理类别和名称进行统计,涉及Ⅲ类医疗器械的报告最多,其中,异物来源为断针(丝、线、管)较多。风险管理类别为一类的产品中,包含手术刀片、止血钳,外科用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