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购买咳嗽发热等四类药品需实名登记,记者探访北京药店( 二 )


8月9日下午,在某外卖平台的送药上门服务上,采访人员购买了治疗感冒、发烧类药品,在进行付款前,同样需进行疫情防控药品登记,平台称,“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购买退烧、止咳等疫情防控药品的用户进行身份及相关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出现的症状、14天内是否有境外或高危地区旅居史。
在另一家网购平台,采访人员购买了连花清瘟胶囊并支付成功后,系统弹出提示框称,“因疫情防控要求,您购买的药品需要72小时内填写健康信息,超时后订单将被自动取消。”此平台个人信息登记的内容,还加入了“药品使用人近期居住地址”。当购药登记完成后,平台才开始进行发货。
■提醒
药店购药注意事项
●应主动扫码,做好测温并戴好口罩,避免人员聚集。
●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以及抗感染类等药品,应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进行实名登记。
●如果有发热症状,请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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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散发性疫情,许多地区加大了疫情防控阻击力度,其中一方面便是发挥药店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采访人员梳理发现,江苏南京、苏州、浙江绍兴、湖南长沙、湖南张家界等多地针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加强监管,并开始暂停相关药品的售卖。
8月8日晚,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从严从紧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连云港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并立即停止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
8月7日,江苏无锡、苏州也发布通告,要求所有零售药店、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无锡市要求,对前来购买的人员,零售药店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苏州市明确,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将被责令停业整改;对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并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苏南京暂停“四类”药品的销售时间则更早,7月27日,南京市便要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
据了解,南京市已通知2323家零售药店全面停售“四类”药品。
除江苏省多地以外,浙江绍兴、湖南长沙、湖南张家界、湖北荆州、河南洛阳、河南三门峡、河南汝州、安徽马鞍山、海南海口等地区均于近期发布通知,全面停售“四类”药品。
那么,如果发烧、咳嗽了该怎么办?多地也提醒市民,如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新京报采访人员 陈琳 徐美慧 实习生 王苗苗
摄影采访人员 王贵彬
编辑 白爽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