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制定新条例 拟多措并举促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公开收费标准 养老护理床位拟纳入医保

本文转自:华商网
陕西制定新条例 拟多措并举促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公开收费标准 养老护理床位拟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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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救济
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
以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经济困难老人提供补贴
居家养老
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7项内容
公开收费标准 , 接受社会监督
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 建立签约服务
有条件的可提供上门巡诊等
护理床位
将养老机构内设置的护理床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
助老设施
多层住宅及养老服务设施拟加装电梯
陕西制定新条例 拟多措并举促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公开收费标准 养老护理床位拟纳入医保】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7月26日 ,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会议 , 此次会议中 , 陕西省人民政府首次提请关于《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 。 草案共分8章77条 。
>>政策背景
60岁以上老年人占全省总人口19.6%
超过全国18.9%的平均值
据了解 , 截止2021年底 , 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共774万人 , 占全省总人口的19.6% , 超过全国18.9%的平均值 。 随着我省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 , 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社会力量参与活力不够、养老服务参与主体及其职责不清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 为了应对老龄化 , 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 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 制定《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十分必要 。
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
对经济困难老人提供补贴
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等特殊老人 , 草案共有3条相关内容进入审议 。
第二十二条拟规定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 , 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探访照料服务 。
同时 , 第二十九条拟规定 ,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 , 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 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
第六十三条拟规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政府可以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 ,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 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公开收费标准
接受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近年来 , 我国的养老服务逐步深入至社区、家庭 , 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共包括七项内容:
(一)生活照料、餐饮配送、保洁、助浴、辅助出行等日常生活服务;
(二)健康体检、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健康护理服务;
(三)寻访探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安全指导、紧急救援、应急救护服务;
(五)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
(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服务;
(七)其他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服务 。
明确这7条内容后 , 草案第二十三条拟规定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明确服务项目和内容 , 公开收费标准 , 并接受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
第二十四条拟规定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 , 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 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 , 为老年人建立健康信息档案 , 提供保健咨询、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 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或者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康复护理等居家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