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5地试行结婚离婚跨省通办 离婚能异地办理吗?

6月起5地试行结婚离婚跨省通办 离婚能异地办理吗?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 满意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 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 ,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 同意试行结婚离婚跨省通办 , 那么异地办理的条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我和男朋友 , 双方都在山东工作 , 但户籍在外省 , 想要办理结婚 , 可以不用回家在山东办理吗?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答: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是 , 异地不能办理结婚 ,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详细条件有: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男年满22周岁 , 女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异地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 但可以起诉离婚 , 不过由于情况不同 , 管辖的法院也有所差异 。比如: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 , 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 , 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
但是经民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 , 民政部将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 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试点期限为2年 ,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析: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 , 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 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 , 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 , 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 不能其他人代劳 。此外 , 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 , 避免人员聚集 , 同时也为婚姻登记机关提前核实当事人信息 , 避免当事人往返奔走 , 试点地区大都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 , 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办理婚姻登记时 , 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 , 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
【6月起5地试行结婚离婚跨省通办 离婚能异地办理吗?】山东大学法学本科 , 现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律师库律所、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诉讼业务团队成员 , 济宁市妇联“12338”及法律援助“12348”热线服务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