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保护女性、重视家庭 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保护女性、重视家庭 婚姻自由原则

2020年1月1日起 , 《民法典》正式生效 。这段时间《民法典》给人们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 一直都是热搜 。
特殊是《民法典》婚姻篇热度最高 , 其中一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条款 , 被议论最多 。
《民法典》1077条规定 , 自愿离婚的夫妻 , 从申请离婚到领离婚证 , 至少要等待30天 , 假如中途有任何一方决定不离 , 离婚申请将会被驳回 。
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干涉了婚姻自由 , 也有人觉得这是对女性的不公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龙俊教授则认为 , 《民法典》的立法者在婚姻问题做了三个要害的价值观选择 , 今天笔者就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些观点 。
婚姻自由第一个价值观选择是自由还是家庭?
很多人认为 , 离婚冷静期的潜台词就是劝和不劝离 , 以家庭至上 。但是龙俊教授看来 , 潜台词应该是那些有希望挽回的婚姻就劝和 , 那些已经没救的婚姻就给个痛快 。
比如小明和小红要离婚 , 有两种不同的情形 。一种情形叫“协议离婚” , 就是说小明和小红都同意离婚 , 并且还拟好了离婚协议 , 孩子归谁、财产怎么分、欠的20万怎么算 , 都商量好了 。《民法典》里的离婚冷静期 , 其实只适用于这种双方都同意的离婚情形 。
【婚姻自由、保护女性、重视家庭 婚姻自由原则】既然双方都同意 , 那《民法典》为何还要限制呢?就是怕冲动 。
很多夫妻都是早上大吵一架 , 恨不得下午就到民政局办离婚 。别说冷静30天 , 也许冷静3天 , 两人就决定不离了 。离婚冷静期正是为了尽量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所设定的 。
但是 , 离婚还有另外一种情形:小明是个渣男 , 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 , 对家庭责任不管不顾 , 在家里作威作福 。小红想离婚 , 奈何小明百般阻拦 , 不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
这时候《民法典》的1077条规定就不适用了 。因为对于小红来说 , 唯一离开小明的方法恐怕就是走“诉讼离婚”流程 , 但是这个流程走起来并不轻易 。
比如说要向法院证实 , 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 这个证实过程就有很多严格的条件 。在同一个屋子里分房间住不算分居;两地分居也不算分居 , 诉讼的流程很考验想离婚一方的举证能力 。
不过这回 , 《民法典》在规定离婚的1079条款里增加了一条规定:假如人民法院第一次判断不准离婚 , 但此后小明和小红分居满一年 , 再次提起诉讼 , 这时候法院必须要判离婚 。
也就是说 , 只要能举证证实两人分居一年 , 而且上诉两次 , 这个婚肯定能离成 。总体来说 , 在婚姻自由和家庭至上这两者之间 , 《民法典》仍旧倒向了婚姻自由 。
保护女性第二个价值观选择是男女平等还是优先保护女性?
《民法典》婚姻编里涉及了离婚补偿 。还是关于小明和小红的故事 。小红平时任劳任怨 , 不仅要上班 , 还要带孩子、照顾公婆、整理家务 , 而小明啥都不做 。小红为这个家庭的付出要远多于小明 。
针对这样的情况 , 过去的《婚姻法》规定 , 夫妻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 负担义务比较多的 ,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哀求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