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到万不得已,请勿离婚!


非到万不得已,请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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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到万不得已,请勿离婚!


常言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请夫妻双方不要选择离婚这条道路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今生能够有缘成为夫妻,前世都是非同小可的缘分 。


道教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教的婚姻观更侧重于祈求自然生命的改良和永久,而对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如爱情婚姻,都希望在另一个世界即仙境中得到延续,对待人间的婚姻,道教的绝大多数派别都持肯定的态度 。他们的理由是:天地之间的事物皆由阴阳结合而成,男阳女阴,相互配合和谐才能体现天道 。


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认为,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必然导致“阴阳不交,乃(出)绝灭无世类也” 。被道教界视为养生权威的彭祖,则从人的生理与心理本能出发,认为“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 。许多道书都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男女居室,人之大伦 。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人道不可废 。可见,道教对婚姻采取的是肯定的态度,即便是清规戒律严明的全真道,也不一概地否定社会上的婚姻制度,对民众的婚姻不加批评,同时也接受在家者为本派的居士 。


道教对婚姻虽持肯定态度,但却坚持将宗教与婚姻分开,两者不相干涉 。在《三百大戒》中规定道士“不得与人间婚姻事” 。当然,更不能“破人婚姻事”(《云笈七签》卷三十九) 。


道教对妇女的尊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现得非常独特 。这也许与他们继承了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思想有关 。在他们的神仙理想中,女仙具有与男仙相同或相近的地位,女冠(道姑)可以与男性道士一样直接成为仙人 。道教的婚姻观,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理念 。尤其是早期道教,男女平等的观念尤为典型 。《太平经》认为,“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当得衣食也 。”这就是说,做妻子如同做官,应当享受“俸禄” 。因此,一旦婚姻关系成立,夫妻就应当共同努力生产劳作,创造美好生活 。“女之就夫家,乃当相与并立同心治生,乃共传天地统,到死尚复骨肉同处,当相与并力,而因得衣食之 。”不仅如此,这种共同的协力劳作,还是巩固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人各衣食其力,则令妇人无两心,则其意专作事,不复狐疑也 。”(《太平经合校》卷三十五)这种强调在共同劳动基础上的夫妻平等观念,能出现在1900多年前的道教经典中,不能不令人叹服 。


但纵观现今时代,离婚率越来越高,且离婚之后,男女双方都很难再走出一步,都很难再有如愿的婚姻 。这其中除了一些现实的人为原因之外,剩下的就是虚空法界的干扰了 。所以,写这篇离婚需知事项告诉大家,希望可以很好的帮上那些已经离婚的朋友们,祝福你们早日走出阴霾,获得更好更光明的生活 。


非到万不得已,请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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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知事项(一)

离婚对于男女双方都是极其影响运道的一件事情,根据传承下来的法门来看,离婚一次,至少压运双方的运气20年,减寿双方的寿数10年,且责任方占据的比例更大 。所以,务必慎重,不宜离婚 。


离婚需知事项(二)

男女双方离婚之后,没有子女的相对来说还好办一些,若是有子女的,对子女的运道也是影响很大,甚至对子女的一生都会起到颠覆性的作用 。多年经验来看,离婚家庭的子女姻缘运,是最容易受到影响和干扰的,其次是学业运、健康运和财运 。


离婚需知事项(三)

男女双方离婚之后,一定要合法办理相关手续 。分居没有办理手续这一时间段,对男女双方运气的影响是离婚之后的百倍之多 。所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离婚证,就是古时候的休书,这一纸证明不光在社会中有法律效力,在虚空中也是极其重要 。


离婚需知事项(四)

男女双方离婚之后,条件允许可以到信得过的庙宇道观,办理祈福法事 。一则禀明法界诸位神仙,尤其是上表月老尤为重要;二则禀明双方祖先,消除双方姻亲关系;三则禀明本命元神,为男女双方的下一步打好基础,即便不在动婚,也过好独身 。


离婚需知事项(五)

在禀明双方祖先,消除双方姻亲关系这一点尤为重要,尤其是有子女的,且子女判给其中一方的,一定要做好这项法事 。稍微打点不当,不光子女会受到祖先打灾干扰,男女任何一方也不会有的运气,更不会有好的姻缘 。所以务必要消除干净彻底 。


离婚需知事项(六)

没有消除双方祖先姻亲关系的离婚男女,即便再有婚姻,也会不得长久,届时就不是两家祖先的问题,而是三家祖先的问题 。雪上加霜,火上浇油,乱上添乱 。
【非到万不得已,请勿离婚!】

离婚需知事项(七)

在上一时代离婚的男女,也就是咱们爷爷那辈分的事情,很多男女离婚之后没有办理手续,然后又再婚且育有两房子女的,在自己寿终时问题即会爆发出来,即下葬髌骨问题 。大家千万不要忽视这点,多少犯呼死到绝户的人家都是因为这个问题 。


离婚需知事项(八)

在处理第七点上,一般都是按照女方育有男丁的先后顺序来决定髌骨顺序,即先给谁家生育男孩且长大成人,迄今仍然在世,即要髌骨到谁家祖坟 。如果之前男方已然再婚,且婚后也育有男丁,则不需按照此规 。皆需具体情况具体查看 。


离婚需知事项(九)

关于复婚这一点,仍然是好坏各占一半的 。老话不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夹生饭再怎么做也不好吃 。尤其是离婚之后,有过其他姻缘,然后再复婚的一定要慎重,二次伤害会比一次伤害的更深更疼,男女双方运道和寿数也会受到的影响更大更多 。


离婚需知事项(十)

最后要说的就是第三者,自古以来都不会有好报 。破坏别人的婚姻,自己也不会有好的婚姻 。活着的时候,不光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死后也会下到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第三者做不得,也不要去做,不光对他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