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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及保证事宜 。现实中很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适应,职权不对等队伍不稳定,是极大的影响了企业安全工作的推进,制约了企业的安全发展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安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保证的规定 。
法律条文第22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力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
七、突出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示意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履行的职责的规定 。本条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新增加的重点内容 。从实际情况看,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定位不清晰,责任不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比较模糊 。
为了从法律上明确界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地位和权威性,增强其责任心,促使其更好的履行职责 。同时使生产经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层以及主要负责人意识到,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支持配合他们的工作 。本条明确列举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 。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这项规定主要是领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职责 。按照新安法第18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为了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机构 。落实到个人,仍具有专业优势和实践 。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参与 。一定上述重要文件 。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具体工作,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并由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做了一系列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在这方面往往也有一些内部规定,作为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责任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救援演练是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救援演练的频次方式等都需要有明确的组织安排,以使应急救援演练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参与落实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