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北京市要求购买这四类药品需72小时内测核酸

昨天(1月23日),在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说,自1月23日起,既往14日内及今后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疗咽干咽痛四类药品的人员,均需在7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北京“健康宝”将通过核酸检测数据库比对,未能按时进行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示,可能会影响出行和日常生活。
市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屈浩鹏介绍,为简化市民在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登记手续,市药监局为本市每家药店赋予独立的二维码,消费者进店购买四类药品,需用健康宝扫描药店购药二维码,完成少量信息勾选登记,信息会自动上传。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四类药品时,需登记相同的信息。
屈浩鹏提示,市民扫码登记信息时,要准确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在京居住地址以及简要的流行病学信息。若为他人代购药品,应携带或出示用药人的身份证明信息;老年人、儿童、视力听力残障人士、没有智能手机等无法使用北京“健康宝”扫码的特殊人群购买药品时,由药店工作人员协助登记,同时填写本人居住的社区、村、酒店、单位或同住人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回访。
药店要规范购药信息登记,加强对进店顾客的服务和引导,协助特殊人群登记购药信息并上传系统;确保“新冠肺炎11种症状及附近发热门诊地址”等提示信息张贴在药店显著位置,引导出现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及时就医;明确区分健康宝二维码和用于四类药品购买信息上传的二维码张贴区域,并做好解释工作,使进店消费者不误解,不购买四类药品的消费者不误扫;做好药店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环境消杀。(何蕊 李祺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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