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十项专属“大礼包”,临沂市大力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 )


(五)特医食品。特医产业在中国起步较晚,截止2020年底,我国有57款特医食品获批上市,其中29款为进口特医食品,因此特医产业存在较大成长空间,将成为国家现代医疗服务业新的增长极。本条措施对特医食品分特定和非特定两个层次进行奖励,分别予以300万和200万元的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丰富特医食品产品种类,为临沂市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特医食品企业。
(六)产品开拓市场。获得FDA等美欧日医药监管机构的认证是医药产品走向海外市场的入场券。目前临沂市仅有鲁南制药集团新时代药业的部分生产线和产品通过了FDA认证。本条措施参照菏泽医药港标准,对生产线或产品新获得国际权威认证的给予50万元资助,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主动融入国际医药市场。
(七)创新产品应用支撑。畅通医保企协同,是打通创新研发到健康惠民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成果更迅速地走向市场、惠及人民。杭州、烟台等地市医药扶持政策中,均有从医保、医院等角度支持本地医药和器械产品的做法。本条措施充分利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将临沂市更多的创新药品纳入国家目录;做好商业险与基本险衔接,鼓励将新成果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引导临沂市优质创新产品进入本地医院。
(八)产业金融全方位支撑。金融是关键投入要素,利用政府基金等手段引导各类资金活水流向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急需领域和环节,十分迫切且必要。本条措施旨在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1.5亿元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加入,建立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围绕加快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药品、新器械、新平台等科技研发项目及有影响力、发展前景的医药领域仓储物流和连锁零售企业,加快打造国内领先医药产业集群。
(九)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临沂市医药企业主要分布在兰山、罗庄、费县、经开区等县区,布局分散、集中度不高,没有大的医药专业园区,不利于企业降低投资成本、缩短投产时间、共享高质量专业服务和丰富产业资源。省内其他医药产业先进地市,均在计划建设或已经建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绿色生态的专业园区,并采取一系列政策吸引企业入驻。本条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和标准厂房等产业载体,并对投资企业给予资金和土地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对一期投资超过10亿元,三年内园区企业入驻率达80%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优先统筹保障园区用地。
(十)跨区域园区共建。与医药发达城市结对共建医药产业园区,利于充分借鉴园区成熟的管理经验,承接优良产业转移,加快优势企业导入,更好地吸收吸纳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与临沂市土地、人力资源优势互补。对医药产业发达城市(园区)在市内合作共建的园区,在明确招商质量、亩产效益、专业运营的基础上,对土地供应、能源保障、财税分成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 方式,加大共建保障力度。
附则中规定,本政策措施适用对象提交的申报资料由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排位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会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审核认定,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临沂市其他同类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后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