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十项专属“大礼包”,临沂市大力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采访人员 孔雪婷
1月1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进行解读。

医药|十项专属“大礼包”,临沂市大力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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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十项专属“大礼包”,临沂市大力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据了解,《若干措施》共分为10个方面14条。通过资金奖补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对象为在临沂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医药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支持。
(一)创新研发。医药企业的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新药研发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高收益”的特点,通常研发周期需要5-15年,投资成本亿元以上。近三年临沂市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仅获批各1个,全市一致性过评前三的品种每年有6-7个。各地医药产业扶持政策中,新药研发一项都是政策的“重头戏”,本条措施也对该项给予了最大比重的支持,对在临沂市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给予3000万到5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仿制药国内前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给予2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推出一批疗效好、市场前景大的新产品。
(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是吸引要素资源、孵化创新企业、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必要条件。目前,临沂市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仅有鲁南制药投资建设1个GLP实验室,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建设GCP机构,其它第三方检测机构、药物中试基地以及CRO等业务外包机构尚属空白。各地政策中,对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力度仅次于新药研发。本条措施对国际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的企业(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予以20万到3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新建的药物中试基地、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的建设予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吸引资本参与临沂市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医药全产业链的创新服务体系。
(三)中药产业现代化。后疫情时代中医药作为大健康产业迎来“刚需+政策”双重利好,山东省是首个出台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省份。临沂市中药企业多以原料贸易和中药饮片为主,现有中成药普遍存在品种老化、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本条措施鼓励企业进行中药二次开发,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提升质量标准,支持企业研发基于经典的中药制剂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企业参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标准研究,在国家药监总局发布的“标准煎液”标准中被标注为起草单位,并且相应制剂在临沂市实现产业化后,每个品种予以200万元奖励;市内企业中药产品质量标准新入选中国药典、获得国家药监总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及质量标准并生产结算的,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前,推动临沂市中药企业研制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药产品,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中药研制基地。
(四)医疗器械创新。创新医疗器械研发难度大,技术含量高,2014年《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公布以来,全国共有350个产品获创新医疗器械资格认定进入特别审批通道,100个产品获批上市,产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4地,我省尚无产品获批。临沂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1家,其中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仅有兴华医用器材有限公司1家,拥有三类注册证2个;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7家,拥有二类注册证233个。本条措施对新注册并在临沂市结算的三类医疗器械予以50万元资助,对非诊断试剂类二类医疗器械予以20万元资助,对诊断试剂类二类医疗器械予以5万元资助。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创新医疗器械,对在临沂市产业化的二类、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分别予以50万和100万元资助,以激发医械产业的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