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食品黑作坊与消杀公司为邻 所产面包销往省内多个城市( 三 )


从事黑窝点食品生产加工者入黑名单
晶报采访人员了解到,2013年9月1日起,深圳正式实施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就已经建立了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根据《办法》第14条规定,将“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等8种情形,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等对外公布 。对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还将实施禁业限制,如因违法生产吊销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进入食品行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在撤销许可的同时,其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