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销售死狗死羊挣3000元被判拘役半年罚2万元

本报讯(采访人员冯瑜通讯员杨名峰)济阳人程某多次将收购的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死狗、死羊卖给薛某销售,销售总价值约3000元 。最终,程某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济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薛某被判刑 。
【济南:销售死狗死羊挣3000元被判拘役半年罚2万元】自2011年冬至2012年初,被告人程某在明知薛某收购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死狗,在其家中加工屠宰后作为食品对外销售,仍多次将从济阳县回河镇店子村、北张村等村收购的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死狗、死羊卖给薛某,销售总价值约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销售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死狗、死羊,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应予惩处 。被告人程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