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屠宰场宰杀前给牛强灌水 每头重了数十斤( 二 )


【南京一屠宰场宰杀前给牛强灌水 每头重了数十斤】法院还认为,三被告人作为经营和从事屠宰牛多年的工作人员,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在活牛体中注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井水,致使牛肉最起码是降低、甚至会失去其应当有的食用性能 。三被告人对上述行为的危害性是明知的,主观上是故意的,应当认定三被告人的行为是在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中掺杂、掺假,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荆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扬子晚报采访人员 罗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