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屠宰场宰杀前给牛强灌水 每头重了数十斤

为挣昧心钱给牛肉注水已属恶劣,更恶劣的是,所注的水还不是自来水,而是细菌超标的井水 。本月13日,南京溧水法院判决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件 。用井水给牛肉注水的溧水某屠宰场主李某某和给他帮工的外甥、女婿,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屠宰场给每头牛注水五六十斤
李某某在1995年来到南京,先是卖猪肉 。2006年4、5月份,他来到溧水,转行卖起了牛肉 。2011年7月份开始,他自己开了屠宰场宰杀牛只 。牛只是从辽宁王某某处买来的,每头约1000斤,正常情况下杀一头牛能出300多斤肉 。从2011年开始,他买牛的价格从每斤7.45元一路涨到2013年的每斤13.5-14.5元,而卖牛肉的零售价格也随之一路上涨,从2011年的每斤22元,一路涨到2013年的每斤零卖30元 。
李某某称,为了能多挣钱,他从2013年6、7月份开始向牛肉中注水 。李某某说,注水是个技术活,一般每头牛注水50-60斤 。注水2个半小时至3个小时就要宰杀,长了不行,短了也不行,长了就会被牛排出,短了,水在胃里发不到全身去,就达不到注水的效果 。“每头牛注水1-2分钟,不能超过2分钟,否则牛会死掉 。”
将脏兮兮的井水灌进牛肚子
可能有人会想,每天注这么多水,自来水费也是不小的开销呢 。但实际上,李某某一分钱水费都不用花 。“我在屠宰场打了口井,有130多米深,用的就是那井水 。”李某某说,他先用水泵将井中的水抽到水池里,再用潜水泵将水从池子里抽出,潜水泵接着橡胶管,橡胶管的一头接着一根胃管、胃管的另一头插入牛鼻子里,将牛拴在钢管上,然后就开始注水 。注水后,每头牛可以多卖280-300元钱 。
经鉴定,李某某所用的井水中的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臭和味、浑浊度、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而那些可能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牛肉,就这样流向菜场饭店,进入普通老百姓口中 。而对于自己到底杀了多少牛,李某某称自己已经记不清了 。而根据检方的起诉,从2013年9月份至2014年1月份期间,李某某和女婿荆某某、外甥代某某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高达人民币885000元 。
法庭上拒不承认检方指控的金额
去年1月15日23时,溧水区有关执法人员到李某某的屠宰场检查,在屠宰间看到地上有两条被宰杀的牛,牛肚子鼓鼓的,四脚朝天,便对现场进行了查封,并把现场的情况摄像留证 。之后,这一情况被移交到溧水警方 。溧水警方随即对李某某及帮他干活的外甥代某某、女婿荆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侦查终结后,李某某等三人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到溧水区法院 。
庭审中,李某某认为,对他的指控金额过高,他最多杀了18-20头,金额不超过20万元,荆某某和代某某没有参与宰牛和注水 。而且注水也是在天冷的时候,9、10月份是不可能注水的,因为肉会坏 。李某某的辩护人则认为,李某某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因为他生产、销售的牛肉是否是伪劣产品不能确认,其次,生产、销售伪劣牛肉的数量、金额无法认定 。荆某某和代某某也都作出了类似的辩解 。
三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对于控辩双方的争议,溧水区法院审理后,根据刑法“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作出了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即生产、销售涉案产品的数量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14日,每天3头,共计57头,每头牛重量取最轻的800斤,净肉率为35%,每头牛出肉为280斤,价格取人民币25元/斤,认定三被告人生产、销售涉案产品金额总计人民币399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