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河南:明确中医特色门诊部基本标准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中医特色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中医特色门诊部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如至少设3个中医临床科室,中医药治疗率100%,中医药人员占比100%。
中医特色门诊部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煎煮等中药药师服务的中医门诊部。
按照《标准》要求,中医特色门诊部人员组成中,至少有4名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含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确有专长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或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设置医技科室的,每室至少有1名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重要技术人员;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的,至少有1名具有中医药知识系统培训经历的护士。
《标准》明确,中医特色门诊部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40平方米;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内外装修装饰风格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处置区,各室(区)符合感染控制要求等。
《标准》还特别要求,中医特色门诊部名称应含“特色”字样,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应注明“只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药|河南:明确中医特色门诊部基本标准】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