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
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55号)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加剧蔓延 , 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 , 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 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 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 , 现就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流动
1.倡导市民在郑过节 , 非必要不离郑、不出省 , 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 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 在郑企业根据实际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 , 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 驻郑大中专院校科学制定寒假离校方案 , 安排学生分批次陆续放假离校 。
2.倡导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郑州市民 , 为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 , 更好保护自己和家人 , 尽量留在当地过节 , 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问候家人 。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未满14天、未向所在单位报备且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和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交通运输工具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入(返)郑 。
3.确需返郑人员 , 务必提前联系社区(村) , 了解郑州市疫情防控政策 ,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郑 , 在返郑前3天通过“郑好办”APP:疫情服务→ 其它服务→ 返郑人员登记管理 , 逐项据实填报提交;或可电话联系社区(村)报备 。 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 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将依法严肃处理 。
【人员|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4.境外入(返)郑人员、中高风险及关联区域入(返)郑人员 , 返郑后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省外非涉疫地区且和确诊病例或感染者无轨迹相连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市外入(返)郑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 返郑后配合社区(村)完成7天自我健康监测 , 避免聚集 , 减少外出 。
5.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留郑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 , 丰富节日文化生活 , 加强物资供应保障 , 科学安排调休 , 做到“知冷暖、有温度” , 确保留郑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双节” 。
二、减少聚集
6.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 ,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一律取消团拜联欢、聚餐、年会、大型慰问等活动 , 严格控制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 。 减少农村集市庙会 , 严控集市庙会人员流量 , 严禁在集市庙会现场举办表演类活动 。 倡导市民减少家庭聚会 , 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 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 , 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 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
7.全市商场超市、餐饮机构、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措施 。 密闭公共场所设置流动监督员 , 监督、劝导人员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 经劝阻无效且影响公共秩序者 , 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