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卫健委发文:医生这些行为,首次免罚

近日,黑龙江在卫生健康领域新鲜出炉了一份包容免罚清单,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不仅仅是传染病方面,像医务人员被投诉、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无资质”行医……这些首次发现,和上述处理结果相同。
要说这两年,基层医生最怕什么?
99%的回答可能都是:新冠疫情。
还有比疫情本身更可怕的吗?
疫情检查!执法人员一出现,一个脑袋两个大。预检分诊不到位、消毒不合格、接诊确诊患者、违规输液销售止咳药、转诊不规范、没及时上报可疑患者……最终导致的结果可能就是:停业整顿、吊销证件、罚款10万、刑拘1年。
仔细想想,有多少基层医生是明知故犯呢,大部分可能都是因为不知情。
如今,有个好消息!今后基层医生这些违规行为,首次免罚。
近两年,国家多个领域都出台了“免罚清单”,目的是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包容审慎监管,不要一上来就“管死”,而要给一个“观察期”。
最近,黑龙江在卫生健康领域新鲜出炉了一份包容免罚清单:针对疫情,出现这些违规行为,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1、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4、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5、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7、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但是,落实免罚不免责!
疫情|卫健委发文:医生这些行为,首次免罚】免罚仅免除了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所有责任,行为人本身应及时履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责任。
下面这份承诺书可要认真填写:

疫情|卫健委发文:医生这些行为,首次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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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指出,执法部门不能放松监管要求,对已经适用免罚,当事人没有在期限内整改到位,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应视情况依法依规采取必要的监管或处罚措施。
不仅仅是传染病方面,像医务人员被投诉、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无资质”行医……这些首次发现,和上述处理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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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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