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西安市第三医院疫情防控就诊通告

来源丨西安市第三医院
西安市第三医院疫情防控就诊通告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
近日西安市通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 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 为全面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西安市第三医院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前往医院就诊时加强个人防护 , 积极配合医院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院人员须经预检分诊预检后进入医院 , 并全程佩戴口罩 , 主动扫描并出示“西安一码通”及“行程码” , 配合测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 老年人、儿童等不能扫码查验者 , 须实名登记后配合医护人员进行预检分诊 。
二、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 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来院 , 请主动告知我院预检分诊人员 , 一律至发热门诊进一步就诊 。
三、住院患者及陪人必须持我院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
四、请来院患者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措施 , 对瞒报、谎报、不报 , 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 , 将联系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刑法》第330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五、我院已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发热患者不可预约) , 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市第三医院”预约挂号 , 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来院报到候诊 。
以上安排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 。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 祝您健康平安!
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办
【人员|西安市第三医院疫情防控就诊通告】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