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一般否认该这种情形下以物抵债约定的效力 。
以物抵债 , 系债务清偿的方式之一 , 是当事人之间对于如何清偿债务作出的安排 , 故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 。因此,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 , 是有效的 。
【法律依据】
《物权法》
【以物抵债是否有效】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 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 因为爱所以爱下面一句是什么
- 简单介绍一种植物
- 诺坎普球场可以容纳多少人
- 孕妇拉肚子怎么办
- openwrt的lan可以设置不同的ip地址吗
- 骰子516324是什么猜物
- 关于植物生长的句子
- 手机充电不支持配件怎么回事
- 如何让毛衣洗了不变形
- 在天上人间是什么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