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的特点之一是

生存保险的特点之一是:
1、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 , 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 。因此 , 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
2、生存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等 。
3、生存保险具有很强的储蓄性 。
【生存保险的特点之一是】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 ,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 , 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