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大庆市发布第20号公告

【检测|大庆市发布第20号公告】全文共954字 , 阅读大约需要2分20秒 。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20号]
当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已发现确诊病例15例 , 已公布病例轨迹风险地点69处 , 其中包括凯德广场、红博地下商场、卓展购物中心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 另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乘用史 , 哈尔滨市6个城区正在开展核酸检测筛查 。 鉴于大庆市同哈尔滨市临近、人员往来密切 , 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赴哈尔滨 。 各交通卡口严格查验哈尔滨市入庆人员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龙江健康码”绿码 , 无法提供的一律劝返 。
二、11月13日以来有哈尔滨市旅居史的人员 , 与感染者轨迹有同时空交集的人员 , 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 , 严格执行我市防疫政策 。 与哈尔滨市人员有接触史的、包括同近期赴哈尔滨人员有接触史的 , 建议自主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筛查 , 尽量保持“两点一线”工作 , 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 , 有条件的居家自我健康监测3天 。
三、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 如出现发热、乏力、肌痛、腹泻、干咳、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 , 请勿自行服药 , 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四、对主动就诊或自主检测确诊为感染者的 , 提供重要线索举报的 , 奖励1万元 。 对不配合或不执行防疫要求 , 造成疫情传播的 , 依法追究责任 。
五、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加强发热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甄别和筛查 , 落实“逢热必检” , 对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 结果反馈前必须留观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发现可疑患者要当即留观并报告 , 尽快按要求转诊 , 全程严格闭环管理 , 因迟报、漏报、瞒报或处置不规范造成疫情传播的 , 依法严肃追责 。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 , 做好个人防护 , 主动配合防疫人员排查管理、支持参与防疫 , 为牢牢守住大庆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 从每个人做起 , 争做抗疫模范 。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编 辑:齐冰鑫
主 编:张卓倩
审 核:刘 兵
统 筹: 李健宏
监 制:沈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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