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免检制度的规定

【关于国家免检制度的规定】

关于国家免检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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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除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验的活动 。如果企业的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在免检有效期内 , 一是不允许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不允许在全国各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三是不允许在生产和流通领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但《免检办法》也规定,用户和消费者有权对免检产品进行社会监督 。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用户和消费者可以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和举报 。质监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对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豁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形式重新发布 。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9号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废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免检管理办法》 。
以上解释了国家免检制度的规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