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1第24号)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1第24号)】11月25日 , 上海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 浙江杭州市和江苏徐州市相继发现与上海相关联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 各地要立即启动对11月11日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和青浦区 , 以及11月22日以来杭州市西湖区和11月21日以来徐州市泉山区返(来)吉人员排查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同时 , 对上海市、杭州市和徐州市其他城区返(来)吉人员同步落实健康监测和“落地即检”措施 。 各地要在做好中高风险区返(来)吉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基础上 , 切实做好疫情发生地区返(来)吉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工作 , 现就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国内疫情发生地区返(来)吉人员要严格落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落地即检和健康监测14天管理措施 。
二、近14天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当地社区报备 , 社区工作人员要指导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 每天早晚进行测温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 要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 , 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 实行闭环管理 。
三、重点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 在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 可以开展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出行 。 外出时要佩戴口罩 , 不到人群聚集场所 ,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和社交距离 , 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
四、社区工作人员要向健康监测人员书面告知健康监测要求和疫情防控义务 , 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 , 每日记录健康监测人员的体温和健康状况 , 及时掌握外出情况 。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来源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 陈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