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交口: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


交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
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 , 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 , 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 , 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 , 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 , 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现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省 , 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 如确需前往 , 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 返交后立即主动向单位、村委(社区)报告 , 并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员工请销假报备制度 , 督促员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
二、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在返(抵)交后 , 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 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 如果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 , 及时到医院就诊 。 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 , 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 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
三、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返(抵)交后 , 在交通场站等第一落点要进行检疫信息登记 , 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无法提供的 , 要在交通场站等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 。
四、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交人员,要主动向属地村委(社区)和单位报告 , 分别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 , 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14天内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返(抵)交人员 ,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在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相应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 村委(社区)要持续做好14天内有上述地区返(抵)交人员摸排管控 , 督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
五、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 , 在进入景区、景点、影剧院等文化旅游场所和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工作人员要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 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 , 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六、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娱乐健身场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定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 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分流 , 督促进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 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 。 室内重点场馆要落实分时预约制 , 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
七、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 , 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 , 上岗期间规范防护 , 督促旅客进出公共交通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
八、各类活动、会议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 , 必须举办的 , 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人 , 须提前申报 , 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方可举办 。 同时 , 按照“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 主办(承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 , 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 控制活动规模 , 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 做到信息必验、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 , 严防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 。
九、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 , 不大操大办 , 减少人员聚集 。 确需举办的须向当地村委(社区)提前报备 , 按有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
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 , 要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交口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 一律不得诊治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 对预检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规范进行信息登记报告 , 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 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热类、抗病毒类、抗菌类药品登记销售制度 , 发现购药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 , 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