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发布 明确评审结果判定要求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邵萌
10月22日,封面新闻采访人员从国家卫健委获悉,日前,国家卫健委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作为评审标准配套文件,是各地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和医院加强自身管理的重要依据。22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对《细则》进行了解读。
采访人员了解到,此前,为指导各地做好医院评审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制定发布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有了,为什么要制实施细则?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介绍,为指导各地充分理解、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开展医院评审工作,指导医院利用《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了《细则》,供各地在评审工作中参照使用。
据介绍,《细则》是对《标准》的解读和细化。
一是明确了评审结果判定要求。明确各等次总得分要求和第二部分得分要求由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规定了第三部分的最低得分比例。《细则》要求,评审结果各等次总得分要求和第二部分得分要求由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分数在整个评审分数的权重占比不低于60%。评审结果判定为甲等的,现场评审得分不能低于90%;判定为乙等的,现场评审得分不能低于80%;判定为丙等的,现场评审得分不能低于70%。
二是对《标准》的使用方法进行说明。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评审前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明确了第二部分的指标选择原则、数据采集原则、评分规则、数据核查原则,为各地评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细则》指出,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应当包括质量、安全、能力、效率、运行等多个维度。对于综合医院,13 个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和 51 个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标准,要尽可能纳入。优先选择本省数据基础较好的指标。指标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版标准的60%。开展限制类技术、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和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纳入“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相关质控指标;提供年度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相关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年度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全部纳入。
三是对《标准》现场检查部分的183条标准逐条进行概述和解读,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理解和掌握。对标准逐条拆分和细化,提升评审工作精细化程度。同时,针对每条标准提出了现场评审方法建议,为各地开展现场评审提供指导。
据国家卫健委此前介绍,三级医院评审新标准的修订围绕“医疗质量安全”这条主线,秉承“继承、发展、创新,兼顾普遍适用与专科特点”的原则,精简合并条款,推动医院评审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符合当前医院管理工作需要,对于进一步促进医院践行“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努力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卫健委|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发布 明确评审结果判定要求】【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