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强力整治医美乱象:禁用“种草笔记”等方式伪造“口碑”……( 三 )


另有相关研究显示 , 我国现有关于规范医疗美容损害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 , 尚未形成系统的规范体系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以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是解决医疗美容侵权的主要法律规定 , 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内容较多且零散混乱 , 其可操作性存在部分问题 。
另外 , 部分医美机构的“隐蔽性”也给监管带来了难度 , 医美镜方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 “隐蔽性”是医美机构非法运营的“死角” , 存在不确定和不规范 。 医疗美容院、宾馆、车库、民宅等均为违法经营场所 , 并且可以轻易变更经营地点 , 另外网上也出现了虚假广告和虚假医托等问题 。
据了解 , 就属性而言 , 民营机构在国内医美行业中占有较大比例 , 根据规模大致可划分为三种类型:民营大型连锁医院、民营中小型整形医院和私人小型医疗诊所 。 相关数据显示 , 目前小规模的私人医美诊所占据70%市场 , 而私营的中小型和大型的医疗机构分别只有15%和6%份额 。
医美镜方面进一步表示 , 目前我国的医疗美容行业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 导致缺少必要的执法措施 , 而且目前行业的监管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国家来完成 , 难以触达行业“死角” , 无法充分发挥监管效果 。
“在医美行业现状下 , 其实可以按照行业发展方向 , 成立一支专门的医疗监管机构队伍 , 为国内的行业带来更多的稳定 , 同时也能提高医疗美容的质量 , 对树立行业良好口碑和增加监管效果都十分有益 。 ”医美镜方面指出 。 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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