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 ,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 ,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 支付令自行失效 。
【讨债时怎样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
- 天人菊什么时候播种
- 秦始皇时期有没有太监
- 怎样用洗洁精做起泡胶
- vivo怎样可以三指截屏
- 怎样经营管理儿童乐园
- 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怎样写
- 钉钉能同时登录两个手机吗
- 心情不好时发在朋友圈的句子
- 怎样才能提高数学题的理解能力
- 孕期什么时间吃核桃好